2017年4月19日 星期三

牙醫不可不知的職業危害!


作者:何國榮醫師

根據國際口腔衛生期刊(Int J Dent Hygiene)發表的研究結果,
肌肉骨骼疼痛是牙醫最常見的身體狀況,尤其是背部、頸部及手腕

這個發表在國際口腔衛生期刊(Int J Dent Hygiene)的系統性回顧(systemic review),共找出23篇相關的文獻,研究結果顯示牙醫及牙助肌肉骨骼疼痛的盛行率介於64%~93%,在牙醫,最常見的疼痛部位為背部及頸部,其中下背痛的比率介於36.3%~60.1%,頸部疼痛則是介於19.8%~85%。在牙助,最疼痛的部位是手及腕部,介於60-70%。最常見的危險因子是長期維持靜態及笨拙姿勢。

在職場健康管理上,建議相關從業人員須注意工作姿勢、定期休息、適度伸展及符合人體工學的座椅,方能長長久久貢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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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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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二項: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
一、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之預防。
二、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
三、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四、避難、急救、休息或其他為保護勞工身心健康之事項。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七條
雇主應使醫護人員臨廠服務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及實施。
二、工作相關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三、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四、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
五、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六、協助雇主與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實施工作相關疾病預防及工作環境之改善。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八條
為辦理前條第三款及第六款之業務,雇主應使醫護人員配合職業安全衛生及相關部門人員訪視現場,辦理下列事項:
一、辨識與評估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之危害。
二、提出作業環境安全衛生設施改善規劃之建議。
三、調查勞工健康情形與作業之關連性,並對健康高風險勞工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採取必要之預防及健康促進措施。
四、提供復工勞工之職能評估、職務再設計或調整之諮詢及建議。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二項、第十二條第四項、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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