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 星期四

那些工作會傷你的腰?


根據國際職業環境健康檔案期刊(Int Arch Occup Environ Health)發表的研究結果,腰椎退化跟工作有關,且農漁夫及低技術工人最為顯著。

這個發表在國際職業環境健康檔案期刊(Int Arch Occup Environ Health)的橫斷性研究,根據韓國20102013年國家健康及營養調查共收錄了5666位大於50歲的男性,其中有5138位接受腰椎X光的檢查,其中有5109位回答問卷,最後針對這5109為個案做分析。並將這些個案分為1. 白領: 經理、專業人士、辦公室員工 2. 粉領: 服務業及業務員 3. 藍領: 技工、設備及機械操作員 4. 農漁夫及低技術勞工。在控制了年齡、肥胖程度、教育程度、抽菸情形、飲酒情形及運動習慣後,研究結果顯示比起白領勞工,藍領勞工腰椎退化的風險上升1.49倍、農漁工及低階工人的風險上升2.53倍。而比起白領勞工,農漁工及低階工人嚴重腰椎退化的風險上升3.05倍。

在職場健康管理上針對藍領勞工、農漁夫及低技術工人,要特別了解其醫療及個人史,如是否有椎間盤突出、椎間盤滑脫、外傷史等情況,若有抱怨腳麻、無力、刺痛感等,要優先列為關懷及管理對象,做更好的健康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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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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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二項: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
一、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之預防。
二、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
三、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四、避難、急救、休息或其他為保護勞工身心健康之事項。

重體力勞動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所定重體力勞動作業,指下列作業:
一、以人力搬運或揹負重量在四十公斤以上物體之作業。
第三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重體力勞動作業時,應考慮勞工之體能負荷情形,減少工作時間給予充分休息,休息時間每小時不得少於二十分鐘。
第四條: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重體力勞動作業時,應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規定,實施勞工健康檢查及管理。
第五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重體力勞動作業時,應充分供應飲用水及食鹽,並採取必要措施指導勞工避免重體力勞動之危害。  
第六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重體力勞動作業時,應致力於作業方法之改善、作業頻率之減低、搬運距離之縮短、搬運物體重量之減少及適當搬運速度之調整,並儘量以機械代替人力。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七條
雇主應使醫護人員臨廠服務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及實施。
二、工作相關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三、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四、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
五、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六、協助雇主與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實施工作相關疾病預防及工作環境之改善。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八條
為辦理前條第三款及第六款之業務,雇主應使醫護人員配合職業安全衛生及相關部門人員訪視現場,辦理下列事項:
一、辨識與評估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之危害。
二、提出作業環境安全衛生設施改善規劃之建議。
三、調查勞工健康情形與作業之關連性,並對健康高風險勞工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採取必要之預防及健康促進措施。
四、提供復工勞工之職能評估、職務再設計或調整之諮詢及建議。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二項、第十二條第四項、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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