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5日 星期三

您不可不知的七大職傷因素!



作者:何國榮

根據北歐工作環境健康期刊(Scand J Work Environ Health)的研究結果顯示從人、事、物這三方來看,符合這些條件,皆會使職業傷害機率上升:

: 時間壓力、身體不適、因人分心
周遭環境變化、非例行性工作
機器故障

這個發表在北歐工作環境健康期刊(Scand J Work Environ Health的病例交叉研究(case-crossover design),收錄了2013年丹麥兩家醫院急診室共1693位職業傷害的個案,結果顯示符合以下條件,職傷機率均會上升:
時間壓力: 1.6
身體不適: 2.7
因人分心: 3.1
非例行性工作: 8.2
周遭環境變化: 20.9
機器故障: 20.6
且不因年齡、性別、工作內容、職業風險、受傷程度而有顯著差別。

在職場健康管理上,在工作中若有遭遇以上因素,因更加小心謹慎,以免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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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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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七條:
雇主應使醫護人員臨廠服務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及實施。
二、工作相關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三、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四、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
五、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六、協助雇主與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實施工作相關疾病預防及工作環境之改善。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八條:
為辦理前條第三款及第六款之業務,雇主應使醫護人員配合職業安全衛生及相關部門人員訪視現場,辦理下列事項:
一、辨識與評估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之危害。
二、提出作業環境安全衛生設施改善規劃之建議。
三、調查勞工健康情形與作業之關連性,並對健康高風險勞工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採取必要之預防及健康促進措施。
四、提供復工勞工之職能評估、職務再設計或調整之諮詢及建議。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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